法治“月月谈” 护航民营经济,小本生意更要慎防法律纠纷
近日,抚顺市启动政府法律顾问“月月谈”活动,首次会议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之维”为主题,邀请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旭伟教授解析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体系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
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超九成的市场主体,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就业、税收和产业升级,而民营经济法制保障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支撑。但在日常经营中,一些个体工商户对法律知识匮乏,在实际的经营中,稍不留心一些小疏忽就会给企业带来大损失。
那么如何在经营过程中避免一些常见的法律纠纷呢?请先听听这些忠告!
商业店铺租赁法律纠纷
一、调查店面的档案
租店面之前,到该店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一查产权登记情况,要确认:
1、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这样你租的店面才可以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产权人是谁。这样可以确保你不是在租其他第三人的房屋。
3、该房屋有没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但“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你在租房是要去谈,把这个期间谈出来。
三、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主要是为了对付不守约的承租人的。你守约,押金就跑不了。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这些税费由谁承担或分担的比例。就像卖房,一般来说都约定的是卖家要缴的费用由买家出。
五、营业执照
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和亲戚朋友合伙做生意,如何避免产生纠纷
在民间经营中,个人合伙因为启动方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散风险等优点而较为常见,尤其在朋友、亲属等具有一定信任基础的公民之间。
而合伙经营在享有这些优势的同时,也伴随着缺陷:约定不详尽,管理、运营松散,财务不规范等等,在经营态势好的时候,这些问题被忽略、被掩盖,当经营规模越来越大,或者经营出现亏损时,这些缺陷会动摇各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基础,产生各种合伙纠纷。
01、签订书面的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期限、利润分配、合伙财产、合伙债务、入伙、退伙、散伙等各种内容作出明确约定,避免应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而带来的各种法律风险。
02、建立明确的财务制度
开设公共的财务账号,禁止以个人账户作为合伙财务账号进行合伙事项的收益和支出,避免出现合伙财产和个人财产出现混同,或者是出现侵占合伙财产的行为;以及合伙经营时的合伙债务、经营利润都必须要经过公共的财务账号,每月要进行财物审计等各项财务制度。
03、设立严格的债务制度
比如合伙经营时的各项支出需要提供明确的票据凭证,并且经过全体的合伙人的同意才能视为合伙债务,每月底对于合伙经营的债务进行核查比对等。
04、明确合伙分工
明确各位合伙人在合伙经营中的分工,以及有人提供劳动的是每月按时发放劳动报酬,还是说以提供劳动力作为合伙出资份额进行利润分配等。
知识产权纠纷
一、自己取的店名,也有可能侵权。
店名取得好,生意少不了!取个好店名,挂个大招牌,通常是线下开店的第一步。但这个过程往往会有侵权风险。以随县法院受理的案件为例,母婴店、酒店、餐饮业、小超市、美容美发等领域和行业往往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的“高发地”。
法官提醒
1、经营者在设计店铺招牌及取店名时,可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所取店名有无被他人注册,要注意规避使用他人已经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尤其是在该商标被核准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的经营领域与行业。
2、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更不能随便使用,否则即使是跨商品类型使用,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混淆,引发侵权纠纷。
二、随手一键转发,网络账号也侵权。
酒香也怕巷子深!随着自媒体、短视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会选择在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网络平台上宣传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以便提高销量与营业额。如何增加曝光度、吸引流量,也成了商家的“头等大事”。看到可以引用或借鉴的图片、视频、文章时,商家也格外留心,随手一键转发到公众号或抖音账号中,殊不知,此种行为也容易引发侵权风险。
法官提醒
商家在经营宣传中,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用他人的图片、文字、字体、音乐、视频等作品时,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可能会侵犯他人著作权。此外,部分商户会售卖带有卡通形象的玩具、贴纸、风筝、雨伞等,也会存在侵权风险,因为这些商品上的卡通图案,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或许可才能使用。商户在进货时不仅要保存好进货单据和付款凭证,同时也要谨慎注意“三无产品”的购入,确保所售商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三、出借营业执照,“好心”给自己办坏事。
部分购物平台对用营业执照开店的数量有所限制,为了多开设店铺增加销量,部分商家除提交自己的营业执照进行验证登记外,也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取营业执照,而相关权利人往往会按照平台披露的经营者将其列为被告,要求承担相关侵权责任。本来是“好心”帮忙,在出借营业执照后自己却成了被告,甚至会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
根据个案情况的不同,登记的经营者也有可能与实际经营者共同承担责任。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秉承诚信原则,不要将自己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借给他人使用,避免出现借用人借此从事违法经营行为,从而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情况的出现。
四、知假售假,赔了夫人又折兵。
明知道是假货却在店铺或网店内出售;不仔细甄别进货渠道,为赚取中间差价而轻易相信“一件代发”“低价正品”,这些都是最常见的侵害商标权行为。对于上述行为,商户往往需要承担多重责任:1、消费者可根据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按照“退一赔三”原则主张商户支付赔偿款;2、商标权人可起诉商户侵害商标权主张50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对于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检察院可对商户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要求承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假货往往存在安全隐患!为了牟取暴利,知假售假,看似赚得盆满钵满,实则得不偿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最终害人害己。个体工商户作为下游经销商,一定要诚信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货时“擦亮双眼”,注重采购渠道的合法性、正规性,仔细辨别上游商家的资质、核对商品信息、保留好相关的进货单据,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贪小失大”。
小商户法律纠纷可大可小,小到一个合同纠纷,大到一些商业纠纷,老板切不可粗心大意,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来源: 360问答 快律网 居安法苑微信公众号 随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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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