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空壳平台”减少100余户 涉税信息报送作用初显
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2024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至今,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今年6月底,国务院发布实施这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相关配套公告,助力遏制平台企业“内卷式”无序竞争。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以灵活用工平台等名义设立的互联网平台,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转引税源、虚增平台企业注册地收入,自身并无实质性经营业务。
“这种‘空壳平台’不仅扰乱了平台经济生态,还骗取地方财政返还或其他奖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赵涛说。新规实施后,税务部门通过打破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能有效挤压“空壳平台”和违规搞“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平台企业开始尝试新的偷逃税手段,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个别平台企业试图为从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套用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以达到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还有个别平台企业为增加客户“黏性”,试图协助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分拆收入,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并查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分拆收入、虚假申报、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依法向违法分拆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及协助其分拆收入的平台企业进行处罚。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实,加力推动部门协同共治,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在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引导合规经营中,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上述负责人说。(记者:刘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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