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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卫生学校2026年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来源:抚顺发布 2026-04-27 12:00:0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辽人社规[2021]1号)和《关于同意抚顺市卫生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文件精神,结合社会服务需求,抚顺市卫生学校2026年拟开展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及计划

 

注:具体认定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认定执行考核标准及认定方式

 

认定执行考核标准依据《健康照护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

认定方式: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认定合格后,一年内不能再考取其他职业技能证书。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抚顺市卫生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 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 号)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

 

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认定考试。

报名地点:抚顺市卫生学校

申报提交材料:申报提交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五、存在以下情况,不接收报名

1、1年(12个月)内取得不同职业或不同工种2本及以上证书;

2、已取得同职业同工种同等级证书;

3、已取得同职业同工种高等级证书,报考低等级证书;

4、已取证职业比对从业跨度大,不符合从业规律;

5、历史取证存在违规情形;

6、年龄不足 16 周岁。

 

六、咨询电话

13842309717 周老师

13841342205 宋老师

13654131059 李老师

18940389761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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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pq22

 

来源:抚顺市卫生学校


审核 丨 林圣霖

责编 丨 郭颖

编辑 丨 毛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