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新增!今年抚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这些变化
5月1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抚顺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及多年切合地域实际的招生实践成果,本着稳定连续、公平严肃、社会认同的总基调,经反复研究论证,《抚顺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台。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稳定连续、利好考生原则,在招录方面概括为“十个不变”。
一是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录取的方式不变。
二是公办省示范性高中实行指标到校招生的办法不变。
三是实行平行志愿报考的办法不变。
四是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批次办法不变。
五是“公、民同招”、民办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政策不变。
六是省示范性高中实行体育与艺术特长生招生、部分高中试行“特色学校建设计划”招生的政策不变。
七是录取办法不变。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均由市招考办一次性录取完成的政策不变。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实行由市招考办依招生计划、报考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和考生直接到学校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招录办法不变。市朝一中优先招录在朝鲜族初中就读且报考市朝一中的考生、剩余计划可招录非朝鲜族初中报考市朝一中的考生政策不变。
八是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计划单列不变。
九是全面落实“全科全考”、“两考合一”要求不变。
十是考试命题方式及考试时间不变。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略有“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新增”“一个停招”。
一是新增优质公办学位310个。其中一中、二中、十中分别增加70个学位,十二中增加50个学位,德才高中增加50个公办学位。
二是新增设综合高中试点校3所。
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建立不少于3所的综合高中试点校,并列入2025年招生计划。我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新宾满族自治县满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清原满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作为我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分别招收2个普通高中班,每班45人。
综合高中试点校普通高中班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3所综合高中试点校实行属地招生。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只可招收城区考生,新宾满族自治县满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只可招收新宾考生。清原满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只可招收清原考生。
城区综合高中试点校与市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含民办)同批次录取,两县比照执行。
三是南阳高中停止招生。
(记者:单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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