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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速看详情→

来源:抚顺发布 2025-10-20 11:03:00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确保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18周岁及以上)个人缴费41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160元。

 

未成年居民(18周岁以下)和在校学生个人缴费37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150元。

 

我市全部人员类别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第一类是我市户口的普通居民。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由他人代办。

 

第二类是持我市《居住证》的外埠居民。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到居住证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三类是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由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学生可按学制趸缴个人缴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趸缴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二、集中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二)待遇享受期

 

按照国家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政策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在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1.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9月底前已参保缴费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中断参保或新参保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在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的规定,将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于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于2025年12月26日(含)后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之日起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3.补缴2025年保费人员: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缴2025年度保费并在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自其2025年度保费到账之日的3个月待遇等待期后算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2026年缴费无需去社区办理居民缴费核定和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单据生成业务,缴费人可直接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缴费: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社保缴费--自主缴费

 

2.辽宁移动办税APP--社保--自主缴费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自主缴费

 

(二)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缴费

 

1.辽事通APP—生活缴费

 

2.“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居民参保缴费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

 

 

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以上银行各网点柜台窗口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来源: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


监制 | 刘涛

责编 | 于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