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强化志愿服务组织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志愿服务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1.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同时开办企业,且客户与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
2.假借志愿服务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收取费用,涉嫌骗取钱财;
3.涉嫌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传销等违法活动;
4.与商业机构合作,以志愿服务名义引流客户,参与牟利活动;
5.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参与时长证明买卖;
6.违规以“中国”“全国”“中华”“辽宁”“抚顺”“×××区(县)”名义成立或冠名的志愿服务组织;
7.冒充“中字头”“国字头”“辽字头”“抚字头”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8.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擅自授予相关荣誉;
9.有关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持续一年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僵尸”组织;
11.志愿服务组织、队伍管理混乱,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善,对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导致组织运作无序,社会公信力差,群众意见大;
12.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二)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1.志愿服务队伍备案审核、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及审核不严,存在制度漏洞;
2.缺乏投诉受理处置平台;
3.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涉嫌盗刷志愿服务时长;
4.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夸大自身权威性、影响力,误导社会公众;
5.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
6.对个人注册信息等数据进行交易或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三)违规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相关问题
1.虚假记录学生志愿服务时长的各类伪志愿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夏令营、冬令营、游学博物馆、亲子游、研学、参观游览、社群推广、线上答题、转发朋友圈、打卡点赞、捐款、捐书等;
2.在工作时间内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
3.单位或学校内部有明确制度要求的活动;
4.与参与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
5.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的满足商业性目的的活动;
6.参与者获得报酬明显高于志愿服务正常补贴标准的活动;
7.明显违反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规定的活动;
8.具有公益性质但不具有服务性质的活动。
(四)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1.非官方组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含“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具有迷惑性的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社会公众;
2.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商业营销信息;
3.非法或违规售卖“中字头”“国字头”“辽字头”“抚字头”“×××区(县)字头”的志愿服务证书及志愿服务证明。二线索征集时间和反映渠道
二、线索征集时间和反映渠道
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线索:
1.电话号码:024-526503962.电子邮箱:fsshgz@163.com
三、有关要求
1.反映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说明有关问题的对象、类型、发生时间、主要情形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实处理。对于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反映问题线索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虚假署名信函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向反映人沟通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
中共抚顺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12日
监制 | 刘涛
责编 | 张媛淼